「師者,傳道﹑授業﹑解惑也」,「師」一向有解決難題﹑傳授專業之義。香港的各種「師」,不論「律師」﹑「會計師」﹑「工程師」…….大多被冠以專業之名。而「教師」作為知識傳播的主體,更早有精細的分工。近年,教育界便行「專科專教」,語文﹑商科及理科科目均由主修該科的教師任教。
Year: 2016
對香港教育的遺言: 學習求甚麼?
隨著適齡學童減少, 三保政策(保學校、保教師、保實力)完結,以及各項臨時撥款的修訂或完結,今年很多中學的合約教師面臨被裁。我是其中之一,然而我不想再申訴合約制的不公,因為此類論調在網上俯拾皆是。我只是想單純地反映一些自己於學校觀察到的香港教育問題。也許以後也沒有機會為香港教育出力的餘地,唯有留下此建言或遺言。